快捷入口
学生
教职工
考生与访客
专题

舆公第六期

舆公第五期

舆公第四期

舆公第三期

位置: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我院老师参加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

作者: 发布于:2017-12-15 阅读量: 分类: 学术动态

20171211日—13日,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京都信苑饭店举行。矿产资源法学分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由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共同主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天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国土资源研究院等高校与科研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及涉及资源环境法律业务的律所,共100余人参与了此次盛会。

大会分为成立大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与学术研讨三个阶段。在成立大会上,听取了《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章程》,选举产生分会第一届理事会,我院法学学科带头人才惠莲教授被选任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常务理事,李化、廖建求副教授被选任为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理事。在随后召开的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及办事机构。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当选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付英当选常务副理事长,王崇敏、孙佑海、李显冬、杨虎林、张建华、南振兴、雷涯邻等7人当选副理事长。分会聘请国土资源部原副部长蒋承菘、著名法学家江平、著名法学家应松年担任名誉理事长;聘请陈富治、崔建远、陈小君、邓国平担任顾问。该分会秘书处挂靠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室。

大会邀请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付英、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厅审判长贾清林、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振华,就“矿产资源法修改重点难点问题”“矿业权法律关系和经济本质”“矿业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解读”“矿业案例解析”等方面开展了学术交流研讨。

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标志着国内首个全国性矿产资源法学学术组织正式成立。诚如分会常务副理事长付英所言,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的成立,有利于推进矿产资源法治建设,支撑矿产资源立法与实践,有利于夯实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法学理论基础,是落实十九大依法治国方略,顺应新时代法治国土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