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方式
学院就业管理员:研究生辅导员郭老师,北区学院楼 B102,027-67883230;
学校就业管理员:研工部就业办张老师,东区研究生院109,027-67883870。
二、注意事项
协议就业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文件、接收函等)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三方都应遵守协议要求:
协议就业证明材料为格式合同,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学校根据协议就业证明材料(并适时增补户档去向证明材料)为毕业生办理派遣事宜,毕业生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按规定接收毕业生、转接毕业生户档等。
三、具体流程
毕业研究生协议就业共分为四个流程:领取就业协议书 → 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 → 协议就业的学院审核过程 → 协议就业的学校认定过程。
(一)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
有签定三方协议书需求的毕业生来 学院楼B102 的学工组郭老师处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的左页中间已预印好毕业生姓名,请按姓名领取并在《发放名单》上登记。
(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
Ⅲ 用人单位只签劳动合同:毕业生须拿到签字盖章后的劳动合同(学校只留存复印件)、空白三方协议书(学校要收回)、户档去向证明材料,并填写《派遣补充信息表》(
派遣信息补充表.doc)。
备注: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档案寄发以户档去向证明材料为准。户档证明材料有2类(选其一):
①由同意接收档案的用人单位或同意托管的人才中心提供户档接收函,并将接收函信息填写到《派遣补充信息表》;
②直接在《派遣补充信息表》上写明原籍(高考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信息。生源地信息请参照“各省、市、自治区生源回原籍信息http://yjsjy.cug.edu.cn/show.asp?id=6303”
(三)协议就业的学院审核过程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携带劳动合同、空白三方协议、户档去向证明材料、《派遣补充信息表》来学工组郭老师处审核,劳动合同复印件、《派遣补充信息表》需要加盖学工组公章。
然后,毕业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将劳动合同、或户档去向证明材料等信息录入到“就业管理-毕业去向信息管理”,郭老师现场通过“学院审核”。用人单位的信息不详之处,由毕业生自行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
Ⅲ 用人单位只签劳动合同,单位无法接收户档,托管在工作地的人才中心:
Ⅲ 用人单位只签劳动合同,单位无法接收户档,户档迁回原籍:
(四)协议就业的学校认定过程
毕业生将学院审核过的劳动合同等材料交由研工部就业办张老师(东区研究生院109)认定。
1.毕业生先把劳动合同的信息登记到会议桌上的花名册;
2.由张老师审核所有材料无误后,将空白三方协议退回;
3.由张老师完成“毕业去向管理”中的“学校审核”,就业系统里的所有信息将作为毕业生的就业计划编制、就业派遣审核的依据。